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系系友會
課業輔導獎助金設置辦法
課業輔導獎助金設置辦法
114年01月18日第七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議新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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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:
鼓勵物理學系優秀學生能兼顧領導才能與服務,以提昇本系對國家社會之貢獻。
- 二、獎勵金額:
- (1) 參與課業輔導人數 2至 5人 (不含主持學生 ),主持學生每人每小時新臺幣 200。
- (2) 參與課業輔導人數 6人以上 (含 ),主持學生每人每小時新臺幣 250。
每一個主持學生,每人每天最多可申請三小時。
- 三、申請資格:
- (1) 在校全職學生 (包含大學生、研究生 ),不含當科助教 。
- (2) 主持輔導的學生 (包含修課學生 )對於其所輔導科目的學習表現 學長姐的修課成績須達A-以上,
正在修習者須在該科表現優異 。 - (3) 輔導活動需在公開場合。
- 四、(1) 申請辦法:
填寫課業輔導獎助金申請表,簡述課輔活動內容,並檢附課輔照片或課輔影片,於活動完成一週內, - 經 該科授課 老師簽名後交至物理系辦公室。。
(2) 審核:課業輔導獎助申請經理事長同意即可撥款補助。 - 五、本辦法經物理系友會監事會議核可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