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熱
仔細觀察,生活中隨時隨地都可以看到熱的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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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壺加熱時,壺內的水溫會逐漸升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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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水沸騰時,水大量地變成了水蒸汽,但水溫卻不會再增加。
熱的現象處處可見,熱的本質又是什麼?人類對熱的認識與理解在歷史上有一段極有趣的過程。
熱是什麼?
十七世紀的科學家們多半認為熱是一種存在於物質內部的一些「活潑而不斷騷動的微小粒子」。荷蘭萊頓大學教授布爾哈夫(Hermann Boerhaave,1668-1738)首創熱質說,主張熱是一種卡質(calorie)。
在十八世紀中葉以前,科學家們的觀念裡,「溫度」與「熱」並沒有什麼不同,直到蘇格蘭科學家布萊克(Joseph Black,1728-1799)提出溫度是熱的強度的說法,這兩種觀念才為人認知有所不同。
十八世紀末,法國科學家拉瓦謝(Antoine Lavoisier,1743-1794)進一步推論熱質應是一種無色、無味且具有高滲透性的流質,加強了所謂的熱質說,此說法獲得當時大多數科學家的認同。
十九世紀初,湯普生發現鑽磨砲管時,銅屑和砲管同樣會變熱,認為熱是由於鑽磨砲管作功而來。英國科學家戴維(Humphry Davy,1778-1829)則發現兩塊冰互相摩擦,竟然可使冰塊熔化。這些現象使得熱質說開始動搖,因為熱質說無法解釋何以熱可以源源不絕地產生。
數十年後,英國科學家焦耳經過多次的實驗,證實了湯普生的說法:作功可以生熱。他證實了功和熱可以轉換,測出了熱功當量。他得出1卡(熱的單位)約等於4.2焦耳(功的單位),從此確認了熱是能量的一種形式。
手摩擦生熱的實驗就是做功生熱的最佳例子,但你有辦法把這些熱收集以測量大小嗎?可知,得到熱功轉換之確實數據並不容易。 ----- 你知道嗎?焦耳這一系列實驗前後共花了十年的時間。
二十世紀後,由於原子和分子被證實存在,使我們對於熱有進一步的認識,任何物體內的原子或分子都在不斷地運動,這些原子或分子的能量(包括動能和位能)統稱為該物體的內能(internal energy)。若原子或分子的平均動能愈大,即運動得愈激烈,則代表物體的溫度愈高。
當熱能從溫度高的物體傳到溫度低的物體時,實際上是物體內能的轉移。輸出熱能的物體,其內能減少,原子或分子的運動減緩,即溫度降低;反之,獲得熱能的物體,其內能增加,原子或分子的運動加快,即溫度升高。
由於歷史的因素,熱量的單位1卡過去被定義為使1克的純水從14.5℃加熱至15.5℃所需的能量。1948年,國際度量衡大會為表明熱是代表轉移的能量,熱量的單位應和能量的單位相同,即焦耳(joule),因此1卡直接定義為4.186焦耳,而不再藉由水的加熱來測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