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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1   能量的形式和轉換

在前面,我們探討一個物體的運動,通常將注意力放在「力」上面,討論的是一個物體受力前後,它的運動情形如何變化。如使物體變快、變慢或改變方向等。

今天,我們以另一個觀點來看物體運動變化的原因:功與能量

功、能關係最高指導原則:
1. 凡力有做功,必會帶來能量的變化。
    2.  只要能量有變化,必因有力做功之緣故。
    3.  能量轉換間,必遵守能量守恆定則。

一、 功的定義及計算
二、 正功 與負功
三、 功與能量的關係 

一、 功的定義及計算在物理學中,功定義為力和位移的乘積

若以W代表功,F代表力,S代表在受力方向上所產生的位移量值,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=(力沿位移方向之分量)×(位移)=(力)×(位移沿力方向之分量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功的單位:焦耳=牛頓 × 公尺

     如圖,力為20牛頓,位移為5公尺,角度θ=37°,

1.      
     力沿位移方向之分量為16牛頓,功=16牛頓 × 5公尺 = 80焦耳

2.   
     位移沿力之方向分量為4公尺,所以功=20牛頓× 4公尺= 80焦耳

3.    焦耳

以力觀點:力→→加速度→→速度變化。

以功能觀點:力做功→→動能變化。

二、 正功與負功 

         

1.   力與位移互相垂直時, 力所作之功為零,亦即力並沒有做功。
例如:圓周運動之向心力與位移隨時垂直,不做功。

2.   力與位移方向相同時, 力作正功。
例如:車子加速前進,車子引擎做正功。

3.   力與位移方向相反時, 力作負功。
例如:摩擦力、空氣阻力與運動方向相反,做負功。

4.   如果力與位移夾某一角度,如上圖,取平行位移之分力,再做判斷。

三、 功與能量的關係  

***物體能夠對外界作功,我們說這個物體有能量。***

人推車前進、風吹倒房舍、水庫流出的水推動發電機、電流使馬達轉動、火藥使炸彈爆炸等都是作功的現象。所以說人、風、水、電和火藥等都有能量。

我們無法確定一個物體含有多少能量,但我們能知道它的能量改變多少,因為物體所作的功,就是該物體之能量的改變量。透過作功可把能量由甲形式轉換為乙形式,也可把一物體的能量轉移給另一物體。這些轉移之能量和所作之功完全相等,既然功和能量之改變量相同,故能量之單位也是和功一樣用焦耳表示之。

***作功的過程,就是能量轉換的過程。***

能量和功之間可以互相轉換,但是從經驗得知:功可以完全轉變成能量,有些形式的能量卻不能完全轉變為功。能量以多種形式存在,不同形式的能量之間也可以互相轉換。

***當物體被作功時,它的能量大小或形式,將會改變。***

1.    外力做功使物體獲得動能(或者減少動能)    動能    
動能:物體因有速度而擁有之能量,如飛行中的棒球、高速行駛的汽車。

---------------  那物體如何才能獲得動能呢?動能的形式又如何? ------------------

如右圖,m物原來速度 向右,施力往右拉S的距離,速度變成

以力觀點F=mav22=v12+2as ,所以物體速度會愈來愈快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以做功觀點來思考  外力做正功轉換成動能,物體動能增加。

將上面二個式子結合起來,可以得到        

2.    外力做功使物體獲得重力位能        重力位能 
重力位能:高處的物體擁有重力位能。

那物體如何才能獲得重力位能呢?重力位能的形式又如何?

施力拉質量m之物體,使往上等速上升h高度,  外力做功使物體獲得之位能。

3.  重力做正功使物體由高處落下,重力位能減少,動能增加

假設m物原高h,在重力mg的作用下,自由落下,落至地面時,重力位能減少,動能增加,力學能守恆。

4.    物體往上拋時,重力做負功,重力位能增加,動能減少,力學能守恆。

m物由低處(此時速度v1,離地高h1)往上拋。在重力mg的作用下,物體往上升,速度卻逐漸減少(後來速度v2,離地高h2),在此過程中力學能守恆。

     

5.    由以上例子中可見,力做功的結果,能量形式有變化,但整體而言,總能量守恆。因做功造成能量的轉換,所以我們可以藉由能量的轉換來判斷功的大小。

6.    除了以上所談的動能、力學能外,還有摩擦力所產生的熱能。伸手拉弓的彈性位能、、、、均符合功能的關係。

7.    自然界和日常生活中,不同形式能量之間的轉換例子很多,不勝枚舉。一般言之,不管能量的形式如何轉變,就一個孤立的系統(即和外界隔離)而言,能量的總和是不變的,這稱為「能量守恆定律